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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出仿制药新规 医院药店面临洗牌

时间:2018-11-17

日前,广东省政府公布的《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将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业界人士看来,本土方案出炉有望使得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获更多政策“红包”,医院、药店渠道将再面临洗牌。

方案力推医院使用“过关”药物

据了解,该方案可谓多角度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了政策“红包”,包括明确仿制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具体按规定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案还提出:“畅通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和深圳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渠道,将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无条件纳入药品采购目录,并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等。

此外,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享受与原研药同等待遇,实行同层次竞价。对于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三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广东省的方案还提出,推动医疗机构、医生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拓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入市途径,允许患者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此前有些药企还对一致性评价采取观望态度,现在急红眼了,发现政策是动真格的,如果不抢占先机,甚至连市场蛋糕的残渣都分不到。”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

此外,记者留意到,对于今年以来的原料药涨价现象,该方案也提出了“应对办法”,包括对药品价格预警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等。“这是好事,因为原料药涨价让不少下游药企叫苦不迭。终端价涨消费者不接受;不涨的话多出来的成本就要自己消化。”有药企内部人士表示。

药品价格出现波动将开展应急监测调查

该方案要求,省医保局在部分地级以上市设立若干药品价格监测直报点,重点监测反馈上涨幅度较大或价格持续上涨的原料药和辅料的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当地发生药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应及时开展应急监测调查,并向省医保局报告。(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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