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嘉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嘉琪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嘉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利欲熏心,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嘉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嘉琪简历
何嘉琪,男,汉族,1958年2月生,东莞大岭山人,大学学历,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12月至1991年3月历任共青团东莞县(市)委科员、组织部副部长、副书记、书记
1991年3月任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年12月任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委书记
2000年10月任东莞市人事局局长兼大岭山镇党委书记
2001年6月任东莞市委秘书长
2001年9月任东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2年1月任东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7年2月任东莞市政协副厅级干部
2018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