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冬冬 通讯员/黄健文马婷)近日,中山供电局积极推动地方电力立法,配合市人大修改《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争取5月通过市人大实施三审,年内通过省人大审批并公布。该《条例》是中山市首部地方电力法规,也是广东电网公司构建地方电力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早在2015年10月,中山供电局局长欧安杰以人大代表身份,向中山市人大提出《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立法项目建议。2016年4月,该项目被列入中山市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山供电局迅速成立机构,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6月30日通过市人大第一次审议,2017年1月4日通过市人大第二次审议。
电力设施得以保护,盗窃案逐年下降,也得益于“平安中山”建设。2015年4月,中山市政府出台《中山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方案》,通过明确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域、保护电力措施的具体任务、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实现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规范审批流程,以向第三方施工单位、执法部门提供清晰的指导。
今年3月底,针对小榄镇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多发的情况,中山供电局联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小榄公安分局及镇联安派出所召开了电力设施防范协调会,并多次现场勘查了解分析案情,有条不紊地落实部署防治措施。
公安局将电力设施被盗多发区域的配电房全面纳入属地治安巡逻点,尤其加大对各重要场所、重要站点的安全保卫巡查力度。
此外,针对电力设施防范上存在的问题和特点,中山供电局积极探索应用新型的电力设施防盗手段,减少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政府立法+警企联动+全民防护的方式,共筑电力设施的“保护大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