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可以来“领钱”啦!近日,江门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开始启动申报,凡是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和已在市科技局备案,通过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辅助企业于2016年度初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都可以获得1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的时间而定。初次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而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不包括仅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6年1月1日后,每服务1家企业初次通过高企认定,将给予1万元奖励,以此叠加,但每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应于2017年4月21日前,向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再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而申报补助资金的机构则应于2017年4月2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机构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有关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机构相关资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具体申报信息和表格可登录江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