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21日电(毛一竹、何思萌)记者20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12月15日,广东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案共612件,惩处犯罪分子2673人。
据广东高院扫黑除恶办负责人陈小飞介绍,今年以来,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广东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22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多名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被判处死刑,重刑率达42%。
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对1900多名黑恶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累计2.02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另外,法院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7件,向纪检监督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和工作排查发现的涉“保护伞”问题线索35件。其中包括惠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黑社会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缉毒支队支队长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贿赂等案件。
广东高院副院长杨正根介绍,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紧盯市场秩序、项目建设、房屋中介等重点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村改社区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黑恶犯罪。同时,结合反腐拍蝇,深挖涉黑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除“网”双管齐下,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