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8日电(记者李雄鹰)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广东将对四类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据广东省民政厅介绍,这四类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情况主要指: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上述四类行为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公安机关相关处理决定认定后,民政部门将其当事人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并联合有关部门实施多项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任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认证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