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的空气质量问题受到舆论关注。今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通报回应,再次请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结论为“达标,空气质量良好”,已对大楼进行光触媒处理等防护工作。
新审判业务大楼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法院所有案件的立案、执行,诉讼材料收转、申请开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和部分案件的开庭、庭询、调解等工作安排都在该大楼进行。
据透露,一名法官向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感叹他是用生命在开庭,当天就因头晕、呕吐等症状去医院就诊。多名法官自费购买手持检测仪,结果显示:新审判大楼的室内空气甲醛、TVOC均超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甲醛超标,法官戴着口罩上班,庭审因有人出现“中毒”疑似症状不得不中止,检察院发函请求回到老法庭开庭。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作者称该大楼为广州“重口味”法庭,认为该大楼不应该通过验收,质疑入住时专门用于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58.98万元的去向。
对于备受关注的空气质量问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中标大楼空气治理项目的广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7日起曾对大楼全部区域进行光触媒处理。11月22日,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广州分中心对大楼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内容为甲醛、TVOC、氨、苯、氡共5个项目,出具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达标,空气质量良好”。
去年12月启动审判业务部门搬迁工作后,有干警反映开庭时在部分法庭感到有异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干警反映的区域再次进行光触媒处理,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通风排气,优化空气质量。12月14日,广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次对社会关注的大楼负1层区域进行第二次光触媒处理,并且在今年1月18日进行第三次光触媒处理,对其余楼层法庭区域进行第二次光触媒处理。
大楼空气质量问题受到社会舆论关注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安排自查,并于今年1月20日委托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广州分中心对社会关注的负1层区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结论为“达标,空气质量良好”。为进一步消除异味,目前已采取的措施还包括:法庭区域全部门窗开启通风,全面启用空调盘管风机、空调新风系统、抽排气系统,每天两次启用消防抽风系统,购置绿色植物、除甲醛活性炭吸附可能残存的异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将密切监测大楼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采取措施持续优化大楼空气质量。如果发现有场所空气质量发生变化、不适宜使用的,将停用相关区域,进行整治优化,确保所有工作员、人民群众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办事。”(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林洁 实习生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