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在澳门购物遇纠纷,广州消费者可远程与被诉商家、仲裁法官“面对面”进行调解和仲裁了。13日,广州市消委会正式启用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掀开穗澳两地远程网络调解消费纠纷工作的序幕。
据广州市消委会介绍,为便利广州消费者出席调解会议以及仲裁审理程序,广州市消委会设立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
在广州消委会内,设置独立房间,配备摄像头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电脑设备,让消费者在广州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调解会议以及仲裁审理程序。被诉商家、澳门仲裁法官、投诉人实现远程“面对面”开展投诉调解和仲裁。
“以前,如果在澳门购物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需到当地消费维权组织进行申诉,在调解过程中,也需要来到购买地进行沟通。现在,消费者可‘告别’跑动,在广州消委会即可远程参与调解。”广州市消委会副主任张开仕介绍。
张开仕表示,“为加强广州与澳门消费维权跨境的合作,拓展维权合作领域,广州市消委会签订《广州市消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完善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不断拓展消费维权合作内容。广州居民在澳门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既可以向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也可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