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5月9日电(记者李晓玲)记者从深圳市社工协会了解到,全国首单社工职业责任保险4月末在深圳签订,百余名深圳援建新疆喀什的社工和深圳灾害社工志愿队队员获得保险保障。
深圳市首推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含职业责任险和诉讼费两部分。职业责任险包括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社工因执业过失造成服务对象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经由法院判决的,导致他人死亡、伤残、医疗、财产损失、精神损失、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保险的范围内,每人保险限额为20万元。诉讼费用是指经由法院判定为社工责任时,社工作为败诉方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会赔付由于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合理费用。
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张卓华介绍,推出社工职业责任险是深圳探索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一部分,未来还会联合各社工机构逐步完善社会工作各领域服务指南和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更好地加强社工及社工服务机构职业责任事故的预防意识,降低社工服务的意外风险。此外,深圳市社工协会还将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推进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分散社工与机构的意外风险,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