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位于海珠区的一处停车场,由于临近居民区,夜晚车位经常供不应求。 南方日报记者 董天健 摄
5月23日,广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等要求;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等。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业主购买小区车位的规范,并保障了业主在小区的停车权利。但在车位资源愈发紧张的超大城市里,业主们就在“家门口”停车的美好祈愿真的能够实现吗?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小区,对话多名业主,试图勾勒出文件热议背后的城市停车难现实图景。
租不到
多个小区明写“只售不租”
租金“打个滚”逼业主买车位
广州天河区兰亭盛荟小区有728套住宅,883个车位,以前业主停车并不难。但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停车位出售和租金提高,不少业主只好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今年年初,兰亭盛荟小区贴出车位出售通知,883个车位全部出售,每个车位公示价格为80万元。停车位的租金也大幅度提高,由购房合同中每月550元上涨至1200元。
“租金上涨,就是变相逼迫业主购买停车位。”业主陈女士说,如果不购买车位,也不交月租,就得交每小时5元的停车费。因此,她和很多业主一样,在小区外寻找车位停车。
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促使业主购买车位,变相实现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目的,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
广州番禺区祈福缤纷汇就曾试图用上涨停车位租金的手段售卖停车位。
“2018年12月,小区物业贴出公示称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每个停车位60万元。”祈福缤纷汇的业主江小姐称,当时物业管理处发出了大量宣传单,但因为停车位太贵,接近附近星河湾小区车位价格的两倍,所以基本没有业主购买。
江小姐称,为了出售停车位,今年2月,小区物业再次贴出通知,要求停车位月租从400元涨到1000元,引起许多业主不满。后经业主与物业协商,暂时维持每月400元的租金。
在广州不少小区则明确表示停车位“只售不租”。此前,就有媒体报道,2015年,广州越秀区珠光·小北御景花园贴出的车位销售通知,宣称“只卖不租”。出售100多个车位价格极高,当时价格最低的为75万元,最高的达到了110万元。
买不起
每平方米高达15万元
有小区车位单价比房还贵
停车位越发紧俏,小区“天价”停车位事件时有发生,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停车位价格不断刷新人们的认知。
今年初,一则告示让天河星作花园业主们炸开了锅。
据业主介绍,今年2月底,有业主在业主群里上传了一张疑似小区车位租售方案和价格表,上面显示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将于2019年6月开售,临租为6元/小时,12小时封顶,车位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令人吃惊的是价格表上的售价明细:小区车位建筑面积约为12—14平方米,总价却要77万—90万元,单价约为6.5万—7万元/平方米。其中一个子母车位售价高达139万元。
据悉,小区在售单位为80—125平方米,单价为5万元/平方米。由此可见,车位单价比房子的还要贵。尽管此后遭到业主的强烈反对物管撤回公告,但有关高价停车位、“天价”停车位的争议从未断绝。
去年10月,广州海珠区富基广场的楼盘贴出地下车位销售方案,出售146个车位,面积在8—13平方米不等,售价为100万—120万/个。其中一个面积仅有8.91平方米的车位,公示价却高达120万元,折合单价约13.5万/平方米。
天河区凯旋新世界出售580个产权车位,其中一个12.5平方米的车位,售价175万元;东风广场发布车位出售通知,出售43个车位,每个停车位售价均为130万元;广州天河顶级豪宅侨鑫汇悦台,最贵的一个13平方米车位总价高达198万,相当于15万元/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住宅停车场定价应通过双方协商决定,不得随意提价。2018年10月施行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
有停车场协会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有相关文件指引,但没有明确细则,停车位服务价格以及销售价格的问题仍然比较模糊。多数小区并不是因为没有停车位而不租,而是卖一个车位的价钱相当于车位数十年的租金。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进行再投资,显然不愿往外租车位。
停不进
八成人认为供需矛盾突出
有业主5年没停过自家小区
停车难、停车贵助推了小区车位价格上涨,问题的背后有关机动车与停车位的供需矛盾愈发凸显。
广州住宅小区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由来已久。此前公开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底,广州机动车与停车位比例仅为1∶0.3,而住宅类停车位更是只有35.3万个。
广州市政协有关人士介绍,截至2018年6月,广州市籍机动车保有量25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208万辆。此外,还有大量外地车辆。目前全市的停车位数量还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从夜间停车绝大部分车辆“有位可停”的实际情况看,全市实际泊位数可以达到200万以上。按此推算,广州市停车位与中小客车比接近1∶1,与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的1.1—1.3倍之间有一定差距。这个差距导致很多车主颇有微词。
广东省消委会此前发起的“广州地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服务调查”显示,近八成受访者反映住宅停车“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约九成受访者反映实施市场定价后停车费大幅上涨。其中,逾六成受访者反映涨幅超过50%,三成半反映涨幅超100%。
家住天河区新世界东逸花园的陈小姐对记者表示:“自2014年住进这个小区起,我就没有在小区停车位停过一次车。”
她表示,就车位配套来说,小区的标准在广州市中心来说还是比较高的一类楼盘,大约是1户配1.5个车位。不过,楼盘在开卖时,不少业主由于有多辆汽车需要停放,往往便购买了两个甚至三个车位。
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了停车位的极度紧张。
“现在我就只能是到旁边停车位相对充裕的小区去租一个,不过这样也造成路途较远等多种麻烦。”陈小姐苦笑着说,“我们小区购买车位的业主都是自用的,几乎不可能放出来租。我住这里已经5年了,现在还在物业那排着队眼巴巴地等车位放租呢!”
广州市住建局:
违反“一房一位”将依法处罚
24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对相关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
《政策解读》再次明确了“每套房只能买一个车位”的规定。车位车库租售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需求;车位、车库数量未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只可向建筑区划内业主销售,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对于权属人(除建设单位外)转让车位给已在本建筑区划内购买了与所购房屋相同套数的车位的业主,或本建筑区划内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需将拟转让情况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并公证,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可要求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
《管理办法》还规定建设单位在出租或出售车位前,应制定租售方案。车位租售方案和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应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而且还需要对公示情况进行公证。
广州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售和出租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上述规定租售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 刘珩 刘冠南
策划统筹 郭其龙 朱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