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教育厅通报4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教育部近期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教育厅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粤教师〔2015〕11号),划出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红线”。但是,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缺乏纪律意识,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屡禁不止。
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其次,要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辅导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要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要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要建立完善督办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部分地区和中小学校,约谈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省教育厅将随机抽查各地监督举报电话状态,并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地治理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督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市、县(市、区)将予以全省通报。同时,还要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将所有教学内容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 (全媒体记者徐静 通讯员粤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