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东莞康华医院的护士在查看患者的治疗进程。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摄
备受关注的“网约护士”试点确定!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广东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9个试点城市共确定了140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今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我省成为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直辖市)之一。
3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疗保障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正式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9市作为试点地区。
截至5月底,9个试点城市共确定了140家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其中,广州市49家,深圳市16家,珠海市5家,佛山市22家,惠州市10家,东莞市17家,中山市10家,江门市6家,肇庆市5家。
140家试点医疗机构覆盖了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7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2家,妇幼保健院(含儿童医院)10家,专科医院(含康复医院)6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民营医疗机构占比为20%。
省卫健委介绍,以上医疗机构将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试点城市将通过试点医疗机构在服务模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和尝试,并引导监督“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开展,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护患双方合法权益。(记者/李秀婷 通讯员/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