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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占用挖掘道路将有新“规矩”

时间:2019-06-16

新华网深圳6月12日电(王航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11日发布通告,就《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7月11日。近年来,深圳道路反复开挖受到媒体舆论和两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加强各类市政工程建设的统筹,切实减少道路反复开挖,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被写入了2019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

深圳红岭路地下通道正在施工。新华网 王航帆 摄

现状:部分道路“晴天一身灰、下雨一脚泥”

连日来,深圳市福田区红岭路地下通道正在施工,上下班高峰期拥堵不堪,特别是通道施工所造成的烟尘较大、噪音较响。市民们通行时,从光线昏暗、道路狭小的道路通过,纷纷掩住耳鼻。还有施工材料四处散乱,给通行市民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晴天一身灰,下雨一脚泥。”部分路过的市民对此意见很大。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该局共受理占用道路挖掘行政许可2544宗,涉及道路2020条。这意味着2018年,深圳全市约有五分之一的道路曾被“开膛破肚”,而这些施工的工程大都涉及民生工程,又要非挖不可。

市民路过被挖的道路“小心翼翼”。新华网 王航帆 摄

原因:经济发展与基建速度不同步

由于深圳早期城市发展阶段及当时财政能力等历史原因,城市部分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存在不同步现象。随着市民对城市品质要求的提高,水、电、气、通信管线、交通道路等均需改造升级,并且这些需求不在同一个时间段出现,从而导致道路反复被开挖。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各建设主体均按照自身项目计划推进实施及占用挖掘道路,缺乏统一计划统筹,时常出现同一路段不同类型工程反复开挖,或不同路段同时开挖,此类现象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对策:加强立法和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写到“道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经许可占用挖掘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行人、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道路除按法定程序变更城市规划功能外,不得永久性占用。”加强立法,用法规制度来保障道路通畅,确保挖掘道路依法可控、文明施工等已是势在必行。

由于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主体多,且每个工程的占挖道路空间、时间、阶段不同,没有大数据平台分析是很难发现各个项目之间是否存在交叉关系,并且提出合理的统筹方案。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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