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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河源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7-04-14

  4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集中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范秀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福民,党委委员张超云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超云主持。

  范秀燎指出,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形象、城市规则的体现,当前我市市区、县城普遍存在交通秩序拥堵、驾驶人不遵章守规的情况。我市交警部门敢不敢管、善不善管、严不严管直接影响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他要求,全市交警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做好从严治警、从严落实工作,激发民警责任心,营造媒体舆论氛围,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就如何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黄福民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思想认识;二要全力以赴,切实把集中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科学组织,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对全市集中整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据了解,自4月份起,河源交警部门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月至5月,重点整治不按顺序通行、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违法变道、逆向行驶、货车违禁行驶等8类影响路面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 行为。

  6月至10月,重点整治酒驾、毒驾、飙车、闯红灯、超速、超员、超载超限等11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1月至12月,重点整治随意鸣喇叭、开车使用手机、不按要求系安全带、乱开远光灯、不戴安全头盔等8类交通陋习。

  来源:河源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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