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徐乐乐)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促进惠州慈善事业发展,近日,惠州市慈善总会发布新版《惠州市“惠州慈善奖”认定办法(暂行)》(下称《办法》),鼓励在惠州慈善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惠州慈善奖”。其中,捐赠款物实际到账(含物资折款)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可申报“惠州慈善贡献奖”。
根据《办法》,在惠州慈善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社会形象好、遵纪守法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慈善公益项目均可申报参加“惠州慈善奖”认定活动。“惠州慈善奖”共设3类奖项,分别是“惠州慈善贡献奖”、“惠州慈善人物奖”和“惠州慈善项目奖”。
其中,“惠州慈善贡献奖”包括“惠州慈善贡献奖”、“惠州慈善突出贡献奖”和“惠州慈善楷模奖”3个奖项,将分别授予捐赠款物实际到账(含物资折款)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惠州慈善人物奖”将授予捐赠款物实际到账(含物资折款)达20万—99万元(含2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或在慈善公益活动中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影响大、效果好、贡献突出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