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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到香港3年后离异 因前夫重婚出境证件被撤销

时间:2019-03-20

前夫重婚 女子“前往港澳通行证”被撤销

其状告出入境管理局要求证件有效,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本报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邓蔚长

广西女子容某于13年前再婚嫁给了香港人姚某,随即成功申请赴港定居。然而因姚某重婚,其与容某婚姻无效。2017年2月,自治区出入境管理局撤销了此前给容某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容某不服遂上诉,经历了一审败诉后,昨日,该案二审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由宁铁中院院长廖少昆任审判长并主审。当天,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维持原判,容某要求撤销自治区出入境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广西女子嫁到香港 3年后离异

容某年轻时居住在来宾某农场,第一任丈夫去世后,孤儿寡母相依为命。2006年1月,54岁的容某迎来第二段婚姻。当月,她经人介绍,和来自香港的年长男子姚某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结婚。

2007年3月,容某以夫妻团聚为由向来宾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香港定居,于2007年6月19日获自治区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赴香港定居。

容某赴港时,将她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也带了过去。“嫁到香港后不久,我发现姚某恶习很多,还带女人回家。”容某的第二段婚姻失败了,2009年1月,她与姚某在港离婚。

离婚后的容某和儿子继续留在香港生活,2017年12月,她认识了现任丈夫,也是香港人,容某进入了第三段婚姻。

在此期间,容某被通知她和姚某的婚姻无效,因此其所持有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有效性受到质疑。容某对此很难接受:“像我这样的条件,只要在香港居住连续满7年,就可以申请为永久性居民了。”容某说,因为与前夫的婚姻合法性存争议,这些年她多次递交申请都被拒绝,如果出境证件再被撤销,她则需要再等待多年,“那样我能享受的福利待遇,我儿子、孙子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容某极力争取所持有的“前往港澳通行证”能保留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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