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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

时间:2019-06-08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6日讯(通讯员 张严方)近年来,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从经济上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不受侵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从广西法院审理情况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涉案金额大、被害人数众多,案款追缴困难;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方式变化多样、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隐蔽性强;以无风险、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

自治区高院作为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依法监督、指导各级法院对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重视案件审理,对群众反响强烈、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非法集资类案件集中审判力量,强调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并举,并做好涉案财产的追缴工作,让被告人最大限度退赃退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广西法院还定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区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效判决为36件,生效判决人数为46人;集资诈骗罪生效判决为14件,生效判决人数为2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效判决为258件,生效判决人数为691人。2014年至2018年,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连续5年均超过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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