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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对老年夫妻因遗产闹上法庭 法官上门调解

时间:2019-10-26

一对老年夫妻,因为男方母亲过世后留下的一笔存款闹上了法庭。

10月24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苏圩法庭法官上门,帮这对夫妻达成调解协议。10月24日,一名步履蹒跚的老人来到江南区法院苏圩法庭立案。老人姓何,是苏圩镇某村村民。工作人员了解到,何先生的母亲不久前辞世,留下了一笔存款,但没有遗嘱。何是唯一继承人。何先生的妻子吴女士则认为,老人生前是她照顾得多,她应当分一半的钱,何先生并不认同,于是向法院工作人员求助。

何先生视力不好,苏圩法庭的干警帮何先生办了立案手续。该法庭家事法官了解到两名老人腿脚都不方便,便召集家事调解团队的成员前往他们家中进行调解。

登门后,家事法官稳定了夫妻两人的情绪后,耐心地向他们做思想工作。

法官告诉老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妇是不能直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到婆婆的遗产的,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遗产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吴女士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形式继承到婆婆的遗产,但根据《婚姻法》,这笔存款是他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在家事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两名老人的矛盾被化解。法官当场制作了调解笔录并发放了调解书,两名老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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