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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身酒气开电动三轮撞上路边半挂车

时间:2017-04-18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莫林骐 通讯员吴佳)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很多人认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就不要紧。最近,荔浦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谢某涉嫌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承担主要责任。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

4月15日晚上7点50分左右,荔浦县城荔桂路龙口往马仔头方向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车正停靠在路边卸货。正在忙着的时候,半挂车司机覃某突然听见车辆尾部传来“嘭”的一声巨响。覃某赶紧跑去查看,只见一名男子倒在地上,一辆电动三轮车正撞在半挂车的尾部。

覃某发现倒在地上的男子面部和手臂都受了伤,还好人是清醒的。原来,男子谢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半挂车上。覃某见状,赶紧报了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谢某一身酒气,推测其有酒驾嫌疑。而根据事故现场勘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谢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覃某由于将半挂车停靠在路边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负次要责任。

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交警提醒,在乡县道路上,由于道路狭窄,过往大型车辆较多,平时驾驶非机动车就需要特别小心,更加不能酒后驾驶,给自己和他人增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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