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15个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了《贵州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定期举办星级评价,并且要加大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意见》由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给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系统、全面的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分别是坚持科学发展,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坚持诚实守信,依法规范经营;坚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科技进步,推进自主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生产;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参与大扶贫等公益事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具有贵州特色的评价体系,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定期举办全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和履责星级评价。聚合各种社会资源向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倾斜,金融单位要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政府部门在安排有关项目奖补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失责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等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