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下红隼后,方先生将它养在筐里。
贵阳市民方先生回家途中捡到一只可怜的小鸟,担心它被来往车辆碾压,于是将它带回家,连夜求助有关部门,帮助小鸟“安家”。经有关部门查明,这是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6月5日下午,贵阳市野管站人员已帮红隼“安家”。
昨日,方先生称,他于6月4日晚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捡到这只小鸟的,它长得像只鸽子,双眼圆而黑亮,漂亮羽毛有花纹。将小鸟带回家后,他先用一个塑料水果筐将它罩着,然后在筐子里给它放上水和食物。担心小鸟害怕,方先生的父亲还在筐外搭着一张布为小鸟遮光。
随后,方先生一家求助有关部门,希望有关专家帮助小鸟验明正身,同时帮助它寻找合适的安身之地。当晚10时许,贵阳市野管站接到电话后,3名工作人员连夜赶来,查明这只小鸟是一只红隼,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在办理移交手续后,这只红隼被接回贵阳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临时安家。
昨日,野管站工作人员秦先生介绍,经查看,红隼并未受伤,可以放归大自然。下午,工作人员在花溪区合朋村附近一丛林,将红隼放归大自然。
工作人员介绍,红隼的别名叫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属隼形目,隼科,栖息于山地森林、森林苔原、低山丘陵、草原、旷野、森林平原、农田耕地和村庄附近等各类生境中。红隼也被称为“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得猎捕,也不允许私自饲养、贩卖,更不能宰杀,否则会被严厉追究责任。 (记者张斌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