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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两男子交钱买商铺后反悔 退还认购金起纠纷

时间:2017-06-08

  王氏兄弟缴纳的4500元认购金收据。

  王开国和王开俊系兄弟关系,他们在太升国际商城分别交了4500元“认购金”用于购买商铺,几天后,由于一些原因,他们兄弟决定不买了,于是要求销售商退回认购金,但是对方表示不能退。

  王开国和王开俊是黔西县人,在贵阳市二戈寨打工,经过多年打拼,他们手头有了一些积蓄。今年6月3日,他们来到位于贵阳机场附近的太升国际,打算购买商铺用于投资。经过考虑,他们看中了商城2楼的2个商铺,面积分别为36平方米,每个平方约1.6万元,他们决定每人买一个,于是分别交给销售商4500元“认购金”,之后答应过几天来办理手续,交齐商铺款。6月6日,王氏兄弟突然改变主意,决定商铺不买了。于是他们打电话给销售人员,要求退还缴纳的4500元认购金。

  据王开俊说,当时一名姓杨的销售人员说,他们缴纳的4500元钱是认购金,这笔钱已经交到公司财务,按照公司规定,这笔钱是不能退的。“我们缴纳的是认购金,又不是定金,为什么不能退?”王开俊对记者说道。他说,为此事还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认购金不等于定金,认购金是可以退还的。

  6月7日下午,记者和王氏兄弟一起来到太升国际,找到了当初为他们兄弟办理购买商铺事宜的销售人员杨女士。

  得知来意后,杨女士告诉记者,6月3日,他们兄弟来看了商铺后,当即分别交了500元定金,第二天觉得商铺价格较高,决定不买了,销售人员立即退换了他们的500元定金。之后,经过多次协商价格,他们还是决定购买,随后每人缴纳了4500元,公司财务给他们开了收据,上面的确注明的是“认购金”,但是按照公司规定,认购金表示已经认可购买,公司是不退还的。王开国说,并非他们无心购买,主要是因为他家有事,急需要一大笔钱,所以才决定不买了。

  最后,经过大家协商,杨女士表示,王氏兄弟的认购金可以退还,但是要等到她们将商铺卖出去以后才能退还,对于这个决定,王氏兄弟也表示认可,但是希望对方尽快退给他们。(记者苗国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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