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阳市2017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的最低总成绩)划定。其中,市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为120分。
在公务员职位中,市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为120分;县、乡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公务员职位最低合格分数为105分。人民警察职位中,市级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最低合格分数为150分;县级及以下机关(含派出机构)人民警察职位最低合格分数为105分。
高出相应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所在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据了解,今年贵阳市共有154家单位提供222个职位计划招录公务员272名、人民警察36名,共308名。
其中,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95名(13名人民警察);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49名(23名人民警察);乡(镇)机关计划招录64名。(本报记者 段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