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汽车配件商网购假冒“现代”、“起亚”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进行销售。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配件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65000元的罚金,网购的所有假冒伪劣配件全部没收销毁。
据了解,自2014年11月起,被告人丁某在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升华汽配城的汽配经营部从事销售汽车配件生意过程中,通过网络购进大量假冒“现代”、“起亚”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进行销售。
2015年3月2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在贵阳悦祥汽配经营部的门店及仓库内查获大量标有“现代”、“起亚”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经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均系假冒“现代”、“起亚”注册商标的商品。经物价部门鉴定案值32.5223万元。
贵阳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丁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0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销毁。
(陈绍媛 罗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