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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7起涉毒犯罪大案

时间:2017-06-27

  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大会,依法集中宣判涉毒犯罪7案13人。

  这13人中,依法宣判死刑缓期执行的有1人,无期徒刑有5人,十五年有期徒刑有5人,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2人,涉及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罪名,其中男性被告人10人、女性被告人3人;一审6案10人、二审1案3人。

  其中,本次宣判的13名被告人中,邹琴、邹伟系姐弟关系。

  2016年7月中旬,贵阳市的汪某某(已判刑)打电话给在云南省镇雄县的被告人邹琴,向邹琴购买海洛因。2016年7月20日中午,邹琴携带海洛因,由弟弟邹伟驾车从云南省镇雄县赶到贵阳市,二人将毒品带到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J区7栋2单元周某某(已判刑)的租住房内,向汪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50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30颗后返回云南。

  当日,民警在花果园J区7栋2单元周某某的租住房内将周某某、汪某某抓获。从周某某身上查获海洛因3.14克;从汪某某身上查获海洛因共计534.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8克。两人被民警抓获后,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准备再次贩毒的被告人邹琴,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1万颗,共计927.9克。

  邹琴因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麻古)930.7克、海洛因500克,且系主犯、累犯,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邹伟因参与其姐邹琴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00克、甲基苯丙胺2.8克(麻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罗付伟)

  另悉:当天,开阳县人民法院举行公判大会,依法对涉毒犯罪及其他重大刑事犯罪的8起案件11名犯罪嫌疑人集中公开宣判。(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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