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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出台方案 学校及幼儿园须配3名救护员

时间:2017-06-28

  南明区日前出台《2017年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暨救护员资格证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组织中小学师生、企业员工、医护人员开展避险逃生等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同时要求该区所有企事业单位驾驶员持证上岗;辖区所有学校及幼儿园必须配备3名救护员教师,且持证上岗。

  据悉,培训分为普及培训和持证培训。南明区教育局将负责组织中小学校、托幼园所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并把持证培训列为校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基层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该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将组织辖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大中型企业员工参加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把持证培训列为企业规范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基层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医疗单位、私人诊所和医院在岗的医护人员参与该项培训。

  进行持证培训的有:南明区区直各部门及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含:区机关事务中心平台所有驾驶员,医疗系统救护车驾驶员,学校校车驾驶员及从事汽车运输工作的驾驶员)。辖区所有学校及幼儿园必须配备3名救护员教师持证上岗(不含校车驾驶员)。(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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