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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与基层干部的守护 为了心中的母亲河

时间:2017-07-07

贵阳市八旬老人雷月琴有个“宝贝”一直放在身边:她用7年时间一笔一划绘制出的6张贵阳市南明河治污地图。

红色的圆圈圈出重点河流污染源、黑色标出河流地名标识,这6张地图详细记载了从1994年至2015年贵阳市南明河的治污历程。

1984年,这位老人从贵阳市物资回收公司办了提前退休手续后,就开始行走于南明河两岸,守护她心中的母亲河,至今已是33年。

毕节市大方县光华村老支书罗光贤有一个光荣的称号:“民间河长”。

2013年,罗光贤牵头把赤水河上游格里河支流7个乡镇27个村的村支书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请到光华村,召开联席会议,自发组织保护流经村庄的母亲河。

源起两处,初心却惊人的一致

为了心中的母亲河,普通市民雷月琴和最基层的村干部罗光贤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人人担当”的护河爱河理念。

民间环保卫士用行动守护自己心中的绿色家园梦,而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创新为老百姓守护碧水蓝天。

多措并举,源头把控,不让一滴废水入河,贵州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立法。

相继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水资源管理法规。

率先将河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为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贵州创新思路,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起来,让环境执法有了“钢牙利齿”。

2014年4月,贵州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同时挂牌成立“贵州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通过司法联动、政企联督,确保环境问题落实整改。

与此同时,贵州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成为考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

乌江是贵州的母亲河

2009年3月,乌江渡电厂大坝下游河段被大量肥皂水般的白色污水掩盖。经过查证,一处被标注为乌江34号泉眼的岩溶泉被迅速找到,总磷、氟化物重度超标污染泉水从这里涌出,流入滚滚乌江。

为治理乌江34号泉眼,开磷控股集团投入了近5亿元,建立污水处理系统。

每天,从34号泉眼涌出的高浓度含磷泉水被抽出后,经过中和池、熟化池、沉淀池、过滤池等环节处理达标。

开磷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刚表示,发展首先要有生态效益,其次才能考虑经济效益,开磷治理乌江的投入只会增多,绝不会减少。

为了贵州的母亲河,2014年8月,贵州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联手,集中整治煤矿和磷化工企业污染,在乌江流域内建成投运92座污水处理厂,极大地改善了乌江流域的水质。

依法“管”水才能长治久安

2007年11月20日,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清镇市环保法庭成立,统一审理和执行涉及主要饮用水源地红枫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库“两湖一库”的环境保护、管理、侵权等民事、行政案件及相关案件。其诞生后不到10个月的时间内,就受理各类环保案件近90件。

目前,贵州已设立5个基层法院环保法庭、4个中级法院环保法庭、省高级法院1个环保法庭共计10个环保法庭,跨地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环保案件。

同时,贵州提出构想,以地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在各中级法院普遍设立专门的环保庭,同时视情况指定该行政辖区内的1至3家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环保庭,形成专门化环保审判格局,成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战线上的生力军。

今年6月2日,《2016年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96%的河流监测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84%的湖库监测垂线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14个河流出境断面继续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如今,在雷月琴建议下创建的贵阳市全民“认领”河流保护模式,已有400多名市民加入护水行列;而在大方县光华村,自发保护格里河的村民,已从最初的27人发展到现在的127人。

为了心中的母亲河,贵州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着每一条沟渠、每一条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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