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了逃避上班,用刀自残,随即报警称被“持刀抢劫”。民警通过两天的缜密侦查将其抓获。昨日下午,南明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罚款200元。
据南明分局沙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7月4日16时许,“受害人”马某报案,称其在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被人持刀抢劫并被人用刀杀伤。接警后,派出所领导安排民警迅速开展侦查。
经过一天的排查,从监控画面中依然未发现任何可疑人员,这让整个案件顿时陷入僵局。随着民警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报警人马某描述的案发时间和案发经过存在许多疑点,且马某对一些案件细节的记忆却“非常清楚”,就像背书一般流利,这引起民警的怀疑。
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和有力的视频证据,马某的谎言一处处被推翻,见无计可施,马某最终羞愧承认,称这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一起“抢劫案”,称他这样做就是为了想获取公司领导的同情,让自己能多休息一段时间。
由于马某涉嫌报假警,被民警依法带回派出所审讯。据他交代,他是一家汽车修理公司的技术骨干,因为公司业务多,经常没日没夜加班,自感工作压力太大,又不好意思给公司领导请假,由于长期加班,他都有些抑郁了。
于是,他找来一把菜刀,在住所附近一条小巷,偷偷将自己的右大腿后侧砍了一刀,随即赶到医院缝针,医生为其缝了5针,还好,伤势不算太严重。
由于马某报假警的行为已违法。目前,已被沙南派出所民警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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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