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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6年来打击违法“种房”典型案件通报

时间:2017-07-20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近年来开展打击违法“种房”“三禁止”活动取得的成果,确保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涉及违法“种房”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我市2016年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贵阳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雷收购无证房骗取国家补偿款问题。蔡雷在观山湖区盘江项目和万达广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购无证房骗取国家补偿款169万余元,蔡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7月,蔡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2.云岩区金关社区金关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汝贵、金关村村委会原主任江国安违法“种房”问题。在“长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期间,马汝贵、江国安伙同他人修建一栋6层违法建筑,两人通过宴请并赠送现金给时任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使该违法建筑获得确权,并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71万余元。2016年9月,马汝贵、江国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相关人员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花溪区清溪社区城乡管理部原工作人员蒋飞包庇违法“种房”问题。2016年5月至7月期间,蒋飞作为花溪区清溪社区控违拆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桐木岭村村民吴某斌3万元,收受任某2万元,包庇该两村民的违法“种房”行为。2017年4月,蒋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白云区沙文镇沙子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国英包庇违法“种房”问题。王国英作为沙文镇沙子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未制止其前夫修建违法建筑,并帮助其办理违法建筑征收补偿相关事宜,使其前夫获得82.6万元的征收补偿款。2016年10月,王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5.观山湖区朱昌镇窦官村原村主任韩云贵骗取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韩云贵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已故母亲的名义骗取金湖路项目紧急搬迁奖励500元、240平方米安置房一套、补偿费6.5万余元等安置补偿。

2016年6月,韩云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安置补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违法“种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涉及违法“种房”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认真整改,切实维护好本地本部门的政治生态;各地党委要严格按照《贵阳市打击违法“种房”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继续保持“要求不降、力度不减、高压打击”的态势,全面落实打击违法“种房”党委主体责任;各地纪委要加大对涉及违法“种房”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履行打击违法“种房”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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