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今年7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并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旨在解决金融监管协调问题。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是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的基础。当前,部分以创新为名的产品实质上意在钻“监管空子”,如国内P2P、网络传销、“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模式的非法集资,通过金融加杠杆等“以钱炒钱”、“脱实向虚”威胁金融安全。因此,要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就不能任由割裂局面延续,应当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发展直接融资和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是实体经济获取金融“水源”的两大途径。一直以来,“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职能部门对此也有所警惕,加强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的建设以及针对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但似乎合力难成,效果并不显著,监管真空仍然存在。早在2013年,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同样是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但是人民银行只起到牵头作用,对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成员单位不构成刚性约束。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对这种协调监管模式进行了升级,对金融监管框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在没有根本性改变“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格局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增强了“一行三会”之间的监管协调,既有助于应对监管空白,也有助于缓解运动式监管竞争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风险,这是一种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宝贵的探索经验。
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为金融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促进我国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二是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金融监管的模式,避免“政出多门”,易于厘清责任,加强监管有效性,将会引导未来其他行业领域监管具有更多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