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贪污私分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松桃自治县甘龙镇原副镇长杨曼造假私分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杨曼在组织甘龙镇11个村退耕还林过程中,伙同恒兴合作社李敏等5人,以镇政府名义编造虚假验收文件及验收报告表,其中虚报644.1亩,套取退耕还林款30万元私分,杨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雷山县永乐镇大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天才伙同他人私分惠民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期间,杨天才侵占五保户危房改造补助4198元;伙同他人侵占独居老人危房改造补助1.04万元、以其他村民名义骗取农村低保金6.9万余元、侵占大寨村自然灾害救助金和冬春救助资金3200元。杨天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都匀市墨冲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延美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刘延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登记公司并申报微型企业,套取财政补助资金4.65万元;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帮助4家微型企业编造虚假材料,套取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刘延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微企补助资金予以收缴。
兴仁县潘家庄镇粑铺居委会原人口主任杨华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杨华利用担任粑铺居委会人口主任管理村级账务的职务便利,将县民宗局下拨的粑铺居委会姑屯至芭蕉坪通组路建设资金9万元重复列支,贪污1.45万元。2017年,杨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