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治理的根基在基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不久前,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的要求。这一要求,为建设更有温情和温度的城乡社区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社区治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地方推出了一些有积极意义的改革。但是,一些社区仍然难以脱离“社区工作行政化”的困境。笔者对不同城市的调研表明,承担行政事务占据所有工作80%以上的居委会不在少数。一些社区建设表面上热热闹闹,却并未很好地体现居民的意愿。笔者近期对1417名居民的问卷调查表明,高达72.34%的人仅仅将社区视为居住的场所或生活的空间,缺乏良好的社区互动体验。如何扭转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与居委会唱“二人转”的局面,更多地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做好社区工作,关键在于让基层民众有获得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一旦离开了有效的参与,社区建设就会缺乏温度、失去活力。此次《意见》中提出的“幸福家园”,正是社区治理的目标所在,内含了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多个要素,更重要的突出了“共建共享”这一治理现代化的本质属性。《意见》还特别要求制定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这对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做出了双重保障。
推动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是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方向。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例如,广州在每个街道设立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义工服务和家庭服务等,有效发挥了社会工作者的作用;长沙市开福区形成以社会工作促进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方法;宁波海曙区在社区减负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并且大力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等等。这些探索的共同点在于,既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体现出党在社区治理中机动灵活的优势,又发挥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社区治理转型,关键要找准中国社区治理改革的时空坐标。既不能像西方那样由业主组成“私人政府”,也不能让政府剃头挑子一头热,而是要在坚持党领导下进行社会赋能,推动社区工作行政化向行政工作社区化转变。这就要求,政府首先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打破自上而下代理民众需求的行政逻辑,积极推动社区减负,在此基础上引入社区需求导向机制,精准瞄准居民需求、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城乡社会治理是一项集众智、合众力的工作,需要更多居民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优化社区资源配置。通过畅通渠道,更好表达居民需求,实现政府与居民之间更为畅通的互动,让邻里不再陌生,社区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