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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深化民生监督 “啃食”扶贫款四人被通报

时间:2017-08-01

  今年,贵州省突出“护民生、促脱贫”,深化民生监督,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全省“大扶贫”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时,开展为期3个月的“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走访接访、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全省民生监督组共立案7348件,党政纪处分5545人,移送司法机关86人。30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扶贫领域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被严肃问责。贵州省纪委已经通报了数十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黔清风 周然)

  案例通报

  1.南明区湘雅社区服务中心后街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冉亚芬违规收费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冉亚芬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违规收取辖区2名低保人员共计3400元值班费,用于找人代替二人参加居委会组织的义务劳动,实际支出600元后,冉亚芬伙同后街居委会委员莫朝英(另案处理)将剩余2800元中的1200元进行私分,余款1600元由莫朝英保管未使用。冉亚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群众。

  2.玉屏县平溪街道红花村党支部原书记冯梅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

  2013年8月,冯梅在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受村民姚沅科请托帮助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孙办理上户手续,期间冯梅以上户需要费用和时间为由,收受姚沅科人民币6000元并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冯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6000元予以收缴并退还村民。

  3.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舍分局原局长杜涛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杜涛任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舍分局局长期间,在办理微型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中,与代办人员达成口头约定,由其为代办人员在代办业务中提供便利,获得补助后按每户2400元收取好处费。杜涛共收取24户好处费5.76万元。同时,收受3户申办微型企业的村民好处费共计0.84万元。杜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普定县马场镇三岔村村委会主任蒋兴学违规收费问题。

  2016年2月,马场镇人民政府发放2015年度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省柴节煤灶。节煤灶运送到马场镇党固村后,蒋兴学以“从马场镇党固村运到土牛村鲤鱼洞”为由,在马场镇林业站将168台节煤灶拖运到三岔村发放给农户时,擅自收取群众每户15元的转运费共计2520元,并将该款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蒋兴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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