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鱼苗现场
昨日下午,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在花溪平桥组织增殖放流活动,8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买来鱼苗放流。
此次增殖放流,8名被告人共花费数万元,购置1100多斤专门净化水环境的鲢鱼、鳙鱼鱼苗放流。
据悉,这是花溪区首次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处罚水域生态环境破坏者。
“破坏生态就是犯罪,破坏后进行修复,将作为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花溪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范湘丽说,秉承谁破坏谁修复的理念,2014年5月份,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在内部设了一个生态保护检察局,在打击生态犯罪的同时规划生态修复方案,如和渔政部门合作增殖放流,和林业部门合作补植复绿。
“很多老百姓或许不知道,花溪区的这些水域属长江流域的乌江水系,是国家保护的水域系统,在一定时间段里,是不允许捕鱼的。”花溪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杭进提醒。
(实习记者 李思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