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10个方面,并依法依规追究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本地产业布局;是否符合本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园区发展规划等10个方面。
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先评估。如投资方为无失信记录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行业优强企业项目;投资方拥有项目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或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独特核心技术,其核心技术应用到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环节,并能使项目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有科研机构或高端人才参与,在招才引智方面贡献突出,对推进地方政府与科研院所合作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产业关联度强、附加值高、具有引领性的项目;经济效益好,对地方税收贡献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符合我省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项目投资企业或投资者的履约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履行投资合同、圈占资源、套取政府补贴、破坏生态环境等的项目投资者,实行失信黑名单管理。市、县两级评估委员会在项目评估过程中,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投资企业或投资者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查。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管理和职责权限,依法依规追究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责任。评估委员会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加评估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关领导责任,参加评估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干部被追究责任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记者 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