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被交警依法暂扣,男子不通过正常程序接受学习、处罚取回车辆,反在夜间趁人不备将电瓶车开回。因私自转移依法扣押财物,这名男子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8月12日18时许,一辆电瓶车准备从市府路驶入中华路,南明区交管分局协勤人员上前进行劝阻,但驾车男子不予理睬,仍违反电动自行车禁行标志驶入中华路。
随后,南明区交管分局二中队民警在都司路与中华南路交叉口将这辆电瓶车拦停,并依法对这辆电瓶车进行暂扣。交警告知电瓶车司机赵某,第二天携带车辆相关手续到南明区交管分局接受处罚并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后,暂扣车辆即可返还。
8月12日晚,交警准备将临时停车点的暂扣车辆转移至停车场,却发现赵某被扣电瓶车失踪。调取监控一看,发现12日21时许,赵某趁着天黑和看车人员没注意,将锁撬开,私自把车开离了现场。
8月13日,赵某被行政拘留5天。(记者曹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