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健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介绍我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最新情况。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2015年度薪酬结果看,实行新的薪酬制度后,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薪酬差距缩小,薪酬管理更为规范透明,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
薪酬由三部分组成
2015年8月,我省出台了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省国资委作为省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新的薪酬制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3部分组成。
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对生产经营不正常,出现大规模拖欠职工工资、无法正常缴纳社保费用的,可适当降低基本年薪倍数。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其中,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盈利水平、人员规模等因素确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内各年度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24户负责人平均薪酬34.47万
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市(州)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
据介绍,纳入省国资委2015年度薪酬管理的企业共24户,其中由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18户,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大二型省管企业6户。省国资委监管的24户企业,负责人人均薪酬34.47万元,比上年的53.40万元下降18.93万元,降幅35.45%。其中正职平均薪酬39.94万元,比上年下降21.61万元,降幅35.11%;副职平均薪酬32.73万元,比上年下降18.04万元,降幅35.53%。薪酬下降最大的降幅为66.47%,降幅在30%以上的有10户企业。
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2015年度薪酬结果看,实行新的薪酬制度后,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薪酬差距缩小,薪酬管理更为规范透明,实现了“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改革目标。(记者 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