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沿河县交警大队在法院通道、二桥等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净化道路环境。
当晚行动,该大队执勤民警、协警在开发区法院通道 10M处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相机等执法装备,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19时55分,一辆号牌为贵D1278学小型驾校教练车行驶至临时检查卡点,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时,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并且发现司机眼睛和面部微红,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4mg/100ml,属酒驾。
经查,贵D1278学教练车属沿河县四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张某交代说:“我在晚饭时喝了1瓶啤酒,朋友叫我帮他把教练车开到他家楼下,我以为喝一瓶啤酒没事,没想到在开车去法院通道被逮住。”
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张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车辆暂扣的处罚。同时对四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崔博 记者 简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