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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出资

时间:2017-08-23

日前,省人社厅出台《进一步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提高贫困人口社保水平、贫困劳动力培训、引导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等七个方面工作措施。《方案》提出,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出资。

《方案》要求,在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方面,要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体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政府出资,帮助其缴费,实现应保尽保;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费用负担。

在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方面,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到2019年全省培训85万人左右”的目标任务。要摸清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建立就业扶贫工作台账和全省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情况统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为贫困劳动力推荐不少于3个以上就业岗位,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创业。

在人才引进方面,要掌握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极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人员编制情况,对还有空编的,在确保总量不超编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录和招聘适当进行补充;进一步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晋级;持续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并从2017年起重点组织涉农人才直接面向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开展服务。

在激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上,要进一步落实好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完善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的公开招录和招聘办法,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表彰,落实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

(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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