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岩区人民法院联合执法,对长期占用学校房屋及场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进行强制执行,将被占用房屋及场地强制腾退后返还所属单位贵阳第40中学。
据了解,杨某是贵阳市某企业内退职工,自2009年11月起,租用属贵阳第40中学学校旁的房屋及前后空地约200多平米,期间转租给第三方邱某某经营修车场。
2014年11月14日租赁期限届满,但杨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租赁房屋,第40中学遂起诉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法院于2015年10月9日做出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并要求被告在判决15日内将租赁房屋和空地返还给原告方。但杨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原告方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2月25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向杨某发出公告,责令杨某在3月11日前从涉案房屋中迁出。杨某依然置之不理。
在此期间,法院多次约谈杨某,但杨某反以暴力语言相威胁,并多次扬言,若法院强制执行将予以报复。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为此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岩区政法委请示汇报,引起两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研判协调,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铁路运输法院及云岩区法院联合执法,在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协助下,昨日,对杨某长期占用的房屋和空地进行了腾退。(记者 李昊 邱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