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广东建筑老板,私刻公章、虚构单位、编造项目,签订子虚乌有的工程合同等,骗取他人工程保证金。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依法判处冒充建筑商,骗取他人25万元保证金的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半。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家住贵阳市白云区的石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息烽县的胡某,石某称自己叫“李海涛”,系广东某建筑公司老板。在进一步的交往中,石某逐步取得胡某的信任。
后来,石某通过胡某得知息烽某地块要开发,石某在多次到现场察看后,谎称已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并在胡某的介绍下认识了黄某。石某用虚假身份信息,私刻公章,虚构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等,与被害人黄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与其毫无关系的息烽县永靖镇某工程项目部分转包给黄某,以交纳保证金为由,骗取黄某25万元后潜逃。
去年10月,石某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祝梅 李星 记者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