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制发《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助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响了贵州民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的“第一枪”。
《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九个方面攻坚任务,实施好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行动:
一是精准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确保精准兜底。确保所有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兜底脱贫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是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
三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
四是精准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确保农村特困人员实现同步小康。
五是精准实施救助保护,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六是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遏制贫困群众因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急难问题致贫返贫。
七是加强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衔接,确保搬迁移民享受迁入地同等救助保障待遇;强化社会救助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衔接,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八是动员组织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九是合理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