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冈县一位村民,在外打工仍给母亲按月寄来赡养费。然而,其在家的妻子却不愿将这笔钱交给母亲养老。8月30日,在法院实施强制措施后,其妻子才将1800元赡养费支付给母亲。
家住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的曾老太,与丈夫任明华育有三儿两女。2009年,任明华去世后,曾老太无独立生活能力,于2016年2月将3个儿子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曾老太由二儿子和三儿子轮流赡养,大儿子任某,则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
2016年11月,曾老太申请执行赡养费,任某主动履行了义务。今年8月,曾老太又提出申请,执行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赡养费,但任某未主动履行。
8月30日,执行法官了解到,任某在外地务工,法院对其住所依法搜查获知,任某已将赡养费寄回,但任某之妻焦某,却拒不支付给母亲曾老太。执行人员法律进行解释和道德教育无效后,执行干警将焦某强制带离到法庭。
当天,在法律的威慑下,焦某请求亲属代为支付了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合计1800元赡养费,并向执行人员承认了错误。因执行目的已达到,法院对焦某进行口头训诫后,解除相关强制措施。
(彭皓东 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