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到2019年,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有力保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到2019年,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有力保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重点任务
36种慢性病自付不超过5000元
对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共36种慢性病(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除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开展签约服务。
对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并经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由参保县进行专项医疗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院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在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村贫困人口,持医保证(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参合或救助身份并与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
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扶助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实行垫付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全面推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2017年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落实基本医保倾斜政策。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村乡两级达到65%至95%。
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取消经转诊到县域外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乡、县、市、省级分别达到85%至95%、75%至85%、65%至80%、60%至70%。
1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功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1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
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到0至3000元,各档赔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0%至100%。
救助计生与非计生“两户”家庭
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计生“两户”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给予50%的救助;非计生“两户”家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且符合规定的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确保补偿比例在90%以上
落实医疗扶助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参合地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在90%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对其余当年度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
13种大病患者进行摸底排查
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共13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救治对象并建立工作台账。
成立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
以县为单位成立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为辖区内每一位救治对象确定救治医院。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按临床路径开展规范治疗,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分片指导各地救治诊疗工作并承担疑难重症患者的救治任务。救治费用实施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额支付。(实习生涂朝耀 本报记者 姚东 邱凌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