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2012年—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整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贵州省九个市州之首。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五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据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02元,比2012年增加7705元,增长35.4%,年均增速为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于2014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826元。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67元,比2012年增加4480元,增长52.8%,年均增速为11.2%。
2012年—2016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比城镇高2.8、3.0、3.3、1.0和0.5个百分点,年均增速为11.2%,比城镇年均增速高3.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57:1缩小到2016年的2.28:1(以农村为1)。
近五年来,我市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城乡居民就业、经营和理财方式更加多样,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特点。
贵阳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居民自主就业,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各项增资政策,有力推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2016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7696元,较2012年增加4163元,增长30.8%,年均增速为6.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56.5%提高到60%。农村居民以传统农业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逐渐增多。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7617元,较2012年增加3750元,增长97%,年均增速为18.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45.6%提高到58.7%。
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收入新增长点。房屋出租、利息及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比重不断提高。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2720元,比2012年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55.2%。同时,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从2%提高到9.2%。
近年来,我市以大扶贫战略行动为抓手,农村各项政策性和生活性补贴发放到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810元,比2012年增长51%,年均增速为10.8%。
(实习记者 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