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离开生态环境,我们就无法生存,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基础。然而现实中,有的国家、有的地方、有的人却为了一时的发展而大肆破坏生态环境,或者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动于衷,听之任之。
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开发和利用,而过度开发或者不科学开发,必将危及生态环境,最终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既开发利用而又不危及生态环境呢?这就要求科学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求发展,使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皆可持续。
我们不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求发展,也不能为了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单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求发展,这样的保护就没有任何意义;为了一时的发展而大肆破坏生态环境,这样的发展必不可持续,必将受到自然法则的严惩。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可持续发展,而发展起来之后,具有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使发展可持续。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借口而不求发展,是一种懒政行为,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为了一时的发展而对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大肆破坏生态环境,是一种暴力行为,是一种犯罪。
过去,有的国家、有的地方为了一时的发展而对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导致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危及了本国和周围地方的生存和发展;而有的国家、有的地方,因担心破坏生态环境而不敢发展,导致发展严重滞后,人民普遍贫困。这两种做法都是极端行为,皆不可取。
生态环境的承载具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生态环境就会受到破坏。对不可再生资源,比如矿藏,我们要节约利用,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利用率和循环利用;对可再生资源,比如森林,我们要合理开发、有序开发和科学开发,使其能不断恢复和发展,以便永续利用。
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大多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来,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生态环境而将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遭受非常严重的损失。我们不能再走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将污染转移到其他国家,要想获得他国更多的合作、支持与尊重,要想获得更广阔的国际国内市场,要想获得长久的发展,我们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利用科技手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求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使发展健康、协调、可持续。
2016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我们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使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惩。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我国健康、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息烽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蒲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