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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冒用 第一时间报警

时间:2017-04-16

  资料图

  本报记者李阳

  一青年男子持别人身份证到银行自助机上冒名开户,却被工行工作人员当场识破,该男子仓皇逃跑,银行保安立刻追出,在便衣警察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成功将该男子制服。工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持卡人,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随意出借他人,如有发现身份证件被冒用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

  案例回放 冒名开户难逃火眼金睛

  2017年3月24日一名3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走进工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贵阳汽车站支行,径直走向大厅智能终端机,要求一旁的大堂引导员帮助其完成新开账户业务,大堂引导员在指导其填写完相关资料信息后,呼叫大堂经理进行业务审核并且再次核对是否为本人办理。

  大堂经理经过仔细比对后,确信为冒名开户,询问该客户冒名开户动机以及拒绝为其办理业务。客户见状强调身份证就是其本人,并且强烈要求一定要为其办理业务。汽车站支行大堂经理拿着身份证走向网点行长办公室,网点行长了解情况后立马拨打了110,该男子与网点工作人员僵持了几分钟后,眼见形式不对,仓皇外跑,大厅巡逻中的保安立刻追出,与此同时,大堂经理和大堂引导员也随即追赶出去予以援助,在街边便衣警察和大堂多名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该名男子制服,警察赶到后在该名男子身上搜出几张已经成功冒名开户成功的银行卡,而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后续调查。

  风险提示 身份证件切勿随意借人

  冒名开户作为外部欺诈案件中的一种,今年来尤其频繁。工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持卡人: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随意出借他人,更不要透露银行卡密码,如有发现身份证件被冒用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对名下账户进行梳理,必要时应更改相关密码。

  如果借用账户人将借来的账户用于非法的用途,比如赌球、洗钱、非法集资或者经济诈骗等,那么作为账户的所有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的规定,即使你根本不知情,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而如果你明知对方是要用于上述用途,还把账户借给他使用,那么你就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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