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西秀区东屯乡的罗某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上路,被安顺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11时,直属二大队正在刘官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民警陈陆对一辆号牌为贵GBJ6××的轻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发现该驾驶人神色慌张,出示的驾驶证制作粗糙,多处防伪标识与正常驾驶证存在差异。陈陆立即对其的身份证号进行核查。查询结果显示罗某某所持有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
据罗某某交代,他因醉驾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驶证后,花了100元办理了现在使用的这张假证,并且于去年11月份回到安顺帮其父驾驶小货车,大部分时间往返于平坝至东屯乡拖运水泥。
据了解,罗某某因实施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将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记者:赵杨 张光平摄影报道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