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民被民警从新疆押回 李显明 摄
日前,贵州省台江警方远赴新疆大漠戈壁,辗转数千公里,将潜逃20年且已改名换姓“漂白”身份的命案逃犯张某民(男,汉族,46岁,贵州省台江县人)抓获归案。20年前,张某民出于“哥们义气”,在帮朋友“教训”外地商人时,失手将他人杀伤致死。
■案件回顾
1997年6月13日,张某民的朋友蒋某某因其母亲与外地商人马某平争抢一个摆摊位时发生争执,蒋某某前去理论,因言语不和,双方由口角纠纷升级为肢体冲突,蒋某某遭到马某平亲友等七八人殴打。
翌日,蒋某某为了“出口气”,邀约张某民等人前去马某平的裁缝店“讨说法”,双方随即发生冲突,马某平拿出一把剪刀与蒋某某等人对峙。此时,张某民上前去抢马某平手中的剪刀,在抢剪刀过程中,马某平的左胸被剪刀刺中,当天就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民随即负案潜逃。立案后,警方将其上网追逃。
当年,除了张某民潜逃外,所有参与该案的人员均已悉数归案,法院也对蒋某某等人作出了判决。然而,案发后张某民即逃往外地,与亲人朋友断绝了一切联系,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漂白身份
案发后,张某民悄悄从马某平家后门溜走,跑回家拿了钱后潜逃。
他一路途经剑河、凯里、镇远、玉屏、铜仁等地后出省,逃到湖南吉首,而后又一路南下逃到广州。在广州,张某民感觉当地警方巡查力度太大不安全,两天后便逃往上海。
到了上海,张某民觉得上海跟广州一样对流动人口排查太严,也没敢久呆,立马跑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去往新疆的车票。到了新疆,他又辗转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等地,后来在库尔勒找到了一份开快艇的工作。两年后,张某民被公司裁员,失业后的他就在附近的博湖县以抓鱼为生。
后来,他认识了当地人丁养明,并认丁养明为干爹。之后丁养明为张某民在当地落户到自己名下,改名为“丁新元”。至此,张某民解决了户口问题,以全新的身份开始生活。
2000年,丁养明患病去世后,张某民又到和硕县,不久便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陈某群,直到被抓获归案时,他一直随妻在当地生活。如今,他们的儿子已经14岁,在读高中。
■最终归案
20年来,尽管侦办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从未放弃对张某民的追捕。民警先后奔赴全国各地,通过走访群众、重金悬赏、秘密布控等方式展开侦查、追捕行动,但始终也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随着公安技术的成熟,今年9月初,民警综合各方信息,最终比对出张某民与新疆和硕县新塔热乡布茨恩查干村的“丁新元”相似度极高。
得此消息后,台江警方高度重视,立即通过上级公安机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请当地警方协助对该线索落地查证。经当地警方查实,多种证据显示,“丁新元”就是张某民,并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民对自己1997年6月13日在贵州省台江县故意伤人致死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16日晚,台江警方赶赴新疆将张某民押解回台江。
目前,张某民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张鸿 李显明 吴如雄
追诉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案在案发当时就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张某民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因此该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张鸿 李显明 吴如雄
编辑 朱永娣
值班主任 彭钥嘉
编审 刘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