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法院日前在依法审理徐某某涉嫌盗窃一案中,邀请了国家心理咨询师银登明对该案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这是该院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首次引入心理矫正机制。
被告人徐某某17岁,母亲几年前去世,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年迈无法管教他,徐某某长期逃课,失学流浪,导致发生两次盗窃他人摩托车行为。庭审中,被告人徐某某开始时总保持沉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吞吞吐吐,一脸茫然。银登明在“心理按摩室”里,与徐某某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最终徐某某放下防备,掩面大哭,吐露出隐藏多年的心声,并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努力成为有用之人。(记者 何欣)
编辑:徐 倩
统筹:刘瑾龙
编审:刘文强